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

大韩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及《个人信息保护标准指南》,为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妥善处理相关投诉,特制定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并予以公布。

1. 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 公司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姓名、电子邮箱地址),不会用于其他用途。
- 提供产品咨询、质量咨询、报价咨询、招聘咨询等客户问询的反馈及管理服务

2. 个人信息处理及保存期限
①公司仅在获得信息主体同意的保存期限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内处理、保存个人信息。
②个人信息处理及保存期限如下:
※本公司不收集、保存个人信息(电子邮箱地址),仅通过系统组件将信息发送至相关负责人用于咨询反馈。用于反馈目的而保存的期限将依据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法规执行。

3. 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
- 公司不保存个人信息。用于反馈目的的个人信息(姓名、电子邮箱地址)除获得信息主体另行同意或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等法定情形外,不会向第三方提供。

4. 信息主体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法, 信息主体可随时向公司行使下列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权利
1) 要求查阅个人信息
2) 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时要求更正
3) 要求删除
4) 要求停止处理
※ 14周岁以下儿童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查询或修改儿童个人信息,并可撤回收集及使用同意。

5. 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 公司在产品咨询、质量咨询、报价咨询、招聘咨询等场景要求输入"姓名、电子邮箱地址",但仅用于咨询反馈,不会收集已输入的信息。

6. 个人信息的销毁
① 当个人信息因保存期限届满、处理目的达成等原因不再需要时,公司将立即予以销毁。
② 公司通过以下方式销毁个人信息
- 电子文件:删除文件并对存储介质进行格式化处理
- 纸质文件:粉碎或焚毁
※ 因本公司不收集个人信息,故不存在个人信息销毁行为。

7.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公司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采取以下措施
- 管理措施:制定并实施内部管理计划,定期开展员工培训
- 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访问权限管理,安装杀毒软件等安全程序
- 物理措施:实施计算机机房等区域的出入管控

8. 关于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拒绝事项
- 公司不收集、运营使用互联网服务时自动生成的"Cookie"等个人信息。

9.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 : Min Won-ki
联系方式 : 062-944-5533
电子邮箱 : admin@idhc.co.kr

10.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变更,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2021年09月0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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